一是運行管理方面。從管理機制上理順市公司、配送中心與縣級營銷部三個主體之間的關系,理順配送中心本級與各中轉站之間的組織關系和業務流程,真正實現物流配送中心對全市轄區的物流業務進行垂直管理,促使物流配送中心擁有相對獨立的自主運營權限并承擔經營管理責任,不斷提升物流專業化運行管理水平和自身競爭力。
二是資源管理方面。全面排摸物流資源,將屬于物流配送中心及中轉站并直接參與物流活動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設施設備、車輛、物流人員等全部物流資源進行明晰并登記造冊。賦予物流配送中心對全部物流資源進行統一管理和調配的權限,并承擔對物流資產的管理責任,有效提升物流資源的配置和運行效率。
三是物流費用管理方面。嚴格按照行業有關物流費用預算、核算管理規程實行全面預算,并統一由物流配送中心歸口管理,報市公司備案并受其監督管理。健全物流費用臺賬,開設物流單獨財務帳套,實行定額管理和非法人單獨核算工作,不斷提升成本意識和費用管控水平。
四是適度授權和目標考核方面。在堅持市(州)公司經營主體地位的前提下,對物流配送中心在人、財、物等方面進行有效授權,并對其進行監督和目標考核管理,使其擁有更加靈活、高效的運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公司—物流配送中心—中轉站(部門)的內部考核評價激勵機制,充分激發物流配送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